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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费用】公司注销流程
02-08 15:37【公司促销】浏览次数:1775
摘要:【注销公司费用】公司注销流程
注销公司费用
公司注销;公司转让;公司变更;公司迁移;股权变更办营业执照;代办许可证;代办个体户执照;公司注册(内资外资,香港公司注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代理记账!申请一般纳税人,企业变更,注销!劳务派遣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人力资源许可证,疑难查名、消除监控、证件加急、许可证,股权基金公司集团公司合伙企业。
注册13内资公司,外资6公司,自贸区21注册,代表处76公司注册、离岸12公司注册95,
1.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
全程代办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无辅导期,快速加急办理。
2.特办进出口公司注册:
外贸公司进出口权及出口退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登记证、海关章、报关专用章、自理报检证书、外汇备案、进口名录、出口核销、中国电子口岸、读卡器、光盘、法人卡、操作员卡、出口退税申请)
3.特办劳务派遣公司注册:
快速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含注册场地、企业核名核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及公司一套章等全套证件)。
4.特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册各类食品公司,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奶粉、牛羊肉、猪肉等各类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虚拟地址延期,办理食品公司地址变更等等全套证件。
5.特办《酒类经营许可证》:
《酒类批发许可证》及《酒类零售许可证》
6.特办餐饮服务许可:
各区域各类型餐饮店都可注册(含环评保报告、环保批文、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及公司一套章等全套证件)。
8.各类公司变更、迁移、注销:
各区域公司变更、迁移、注销全套注册手续一条龙服务。
9.公司结构、董事、监事等;
注册13内资公司,外6资公司,自贸区21注册,代表处76公司注册、离岸12公司注册,香港95公司注册,商标注册等特办:全市营业执照;各类许可证!!!特种行业资质:我们公司直接办理,不需要转到第三方办理。
常见问题
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时,一定要提供税务部门的清税证明吗?
答:根据《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分级登记注册,具体问题请向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详细咨询。
问:您好!我公司在江苏省有一企业,现在注销过程中 ,税务注销已经完成,现正办理工商注销。当地市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要求企业法人到场方可办理工商注销。我公司为跨国公司,我们法人不在当地,法人赶到当地办理工商注销确确实实存在困难。在法人不到场的情况下,能不能办理工商注销?如果能的话,应该怎样办理?谢谢!
答:您好!请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中的材料规范提交注销材料,如确有特殊困难,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机关。
问:尊敬的登记注册总局领导:您好!2019年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中,全面取消了“三证合一”以来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中的《清税证明》,此举惠及广大的企业业主和全国企业登记机关,获粉万千,美誉无数!但紧接着2019年01月18日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的附件1企业办理注销业务提交材料规范中的一、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的第3项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又把清税证明类材料再次内容提交材料规范。因此,现就市场主体注销是否必须清税证明问题咨询如下:
1、目前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程序注销登记时是否必须提交清税证明?
2、目前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时是否必须提交清税证明?
3、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程序注销登记时是否必须提交清税证明?市场监管总局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解释的最高机关,万分恳请总局领导不要答复以市场主体登记实行分级登记管辖,请向当地登记机关咨询的内容,殷勤渴盼对长期困扰全国市场主体和登记注册机关的上述问题予以明确解疑答惑。情非得已,如有不妥,敬请海涵!
答:1、《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14号)明确规定:“企业在注销时需要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税务清税信息的,不再收取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2、《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明确规定:“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清税证明文号。”
3、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14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参照五部门联合《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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