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司首页  >> 财税知识  >> 经营范围  >> 查看详情 经营范围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02-08 15:37【经营范围】浏览次数:1015

摘要: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江苏财务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在固定资产持有期间发生评估增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同时评估增值不涉及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则不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我们:更多会计代账信息请登录:http:///

        

 

 

经营范围-很赞哦!

文章评论

    江苏金财会计集团有限公司欢迎你的评论来说两句吧

    用户名:

江苏金财会计集团有限公司网信息

  • 成立时间:2008年01月12日
  • 微信:扫一扫了解注册公司
 
咨询热线
1802133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