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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质押登记及转让流程

02-08 15:37【知识产权】浏览次数:1441

摘要:商标权质押登记及转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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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商标权质押登记还是商标权质押转让什么东西都是需要一定的流程的。就像商标权质押登记就需要一定的流程。毕竟没有相关流程的话,法律上也不会认可。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记账服务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权质押登记及转让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商标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样

一、商标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样

1.所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一份(外文附一份中文译本,以中文译本为准);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和地址;

2.质押的理由和目的;

3.质押商标和质押期限;

4.商标专用权质押的价值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署名权属于谁

1.著作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明确声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专利权人有权在专利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

3.著作权是具有严格个人属性的个人权利,不能转让或继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决定让没有著作权的人签名。

四、商标质押转让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商标专用权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和著作权的财产权出质后,虽然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人和著作权人,但由于财产权是由质权人质押担保的。

因此,出质人不能自由转让或允许他人使用。出质人被允许自由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的财产权的,应当有偿或者无偿转让。无论是允许他人有偿使用还是允许他人无偿使用,都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一方面,质权人难以控制和取得转让费和许可费。另一方面,出质人不受限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商标、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专有权,必然会导致其商标、专利权和著作权专有权的财产权价值下降,质押权的保护程度也会下降。最终结果将不可避免地损害质权人的利益,不利于有担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五、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

(1)《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出质人收到的转让费和许可费应提前支付给质权人作为有担保债权,或交存于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方。

(2)《更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和若干问题的解释》百零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的质押财产权已经质押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质押权利的,视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六、可以出质的权力有哪些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方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和本票。

(二)债券和存款单;

(三)仓单和提单。

(四)可转让基金份额和股权;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

以上就是记账服务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商标权质押登记及转让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财务服务平台专注于企业资质代办、公司注册、资质升级、资质增项、资质换证等代办服务。既然法律上已经规定了相关流程,那就是需要遵守的。如果不遵守,那便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记账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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