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司首页 >> 财税知识 >> 经营范围 >> 查看详情 经营范围
增值税专票被盗、丢失了咋办?
02-08 15:37【经营范围】浏览次数:1062
摘要:增值税专票被盗、丢失了咋办?
据江苏财务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关于我们:更多会计代账信息请登录:http:///
经营范围-很赞哦!
相关文章
文章评论
江苏金财会计集团有限公司网信息
- 成立时间:2008年01月12日
- 微信:扫一扫了解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