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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被盗、丢失了咋办?

02-08 15:37【经营范围】浏览次数:1062

摘要:增值税专票被盗、丢失了咋办?

据江苏财务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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